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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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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同方国芯 公告编号:2013-011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1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曹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同意董事会提名曹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毕,同意根据公司2012年8月30日召开的2012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的条款如下:

 一、对原《公司章程》中第六条进行修改

 修改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1,753,049元。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3,408,984元。

 二、对原《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一条进行修改

 修改前: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1,753,049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后: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03,408,984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0日

 附件:曹阳先生简历

 曹阳:男,197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国家会计学院特聘教授。1996年至1999年任北京瑞达会计师事务所经理,1999年至今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合伙人。

 曹阳先生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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