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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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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13—007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情况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3年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和地点: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2月28日上午在本公司109会议室召开。

 2、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13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300,395,079股,占公司总股本(2,809,671,600股)的46.283%。

 3、会议主持及出席情况:

 会议由张夕勇副董事长主持。2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董事、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经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以1,300,395,07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属特别决议事项,并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稿)将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中伦律师事务所周斌、李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会议出具了《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稿;

 附件2:中伦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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