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3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并确定2013年3月5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日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其中: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二、折算方式

 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中证500指数收盘值的千分之一基本一致。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X/Y)÷(I/1000),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8位。上述公式中,X为基金份额折算日收市后,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托管人复核的该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Y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I为基金份额折算日中证500指数收盘值。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采用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将于2013年3月6日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3年3月7日刊登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资产净值(包括已实现收益、未实现收益和实收基金的金额)没有变化,本基金未来的分红能力也不受影响,仅基金份额总额与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相应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表决权和收益分配权等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2、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