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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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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3-011号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2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15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周锋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周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2月21日

 附件:

 常务副总经理简历

 周锋,男,1977年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甘肃省青联常委,甘肃省直青联副主席,甘肃省第九届十大优秀青年,甘肃省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甘肃省上海商会常务副会长;曾任刚泰集团副总裁、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刚泰集团董事、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聘为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聘任周锋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对常务副总经理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经审阅该高管人员的个人履历及工作实绩,认为周锋先生具备担任常务副总经理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亦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同意聘任周锋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

 苏永侃、傅强国、张龙民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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