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2 年8 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及下属全资机构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公司下属全资机构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滚动使用,开展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和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计划产品。现将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购买中国工商银行理财产品
2012年9月27日购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京广大厦支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工银理财共赢3号2012年第38期C款”对公客户人民币理财产品。
金额:人民币4000 万元。
产品名称:工银理财共赢3号2012年第38期C款(90天)。
起止期限:2012年9月27日至2012年12月25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4.1%。
该笔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到期已全部收回,共计实现理财产品收益40.44万元。
2、购买中国工商银行理财产品
2013年1月11日购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京广大厦支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工银理财共赢2012年QER12041”法人客户人民币理财产品。
金额:人民币4000 万元。
产品名称:工银理财共赢2012年QER12041(106天)。
起止期限:2013年1月11日至2013年4月27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4.1%。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并能够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收益。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