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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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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3-002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1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牟嘉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议案后,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应城新都化工投资设立利川市新都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应城新都化工”)拟与自然人黄宏共同投资设立“利川市新都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利川新都公司”)。利川新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首期出资200万元,剩余出资在两年内缴清),其中应城新都化工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80%,自然人黄宏以货币资金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0%。成立该公司主要目的是投资建设利川市水溶肥高效滴灌农业示范基地,作为新都化工推广水溶性肥料的示范基地,预计投资额为98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应城新都化工本次投资设立利川新都公司的总投资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亦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应城新都化工管理层办理设立利川新都公司的相关事宜。

 内容详见2013年1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3-003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应城新都化工

 投资设立利川市新都生态农业

 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化工”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应城新都化工”)拟与自然人黄宏共同在湖北省利川市投资设立“利川市新都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利川新都公司”)。利川新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首期出资200万元,剩余出资在两年内缴清),其中应城新都化工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80%,自然人黄宏以货币资金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0%。成立该公司主要目的是投资建设利川市水溶肥高效滴灌农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水溶肥示范基地”),作为新都化工推广水溶性肥料的示范基地,预计投资额为980万元。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月14日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应城新都化工投资设立利川市新都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1月15日公告。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应城新都化工本次投资设立利川新都公司的总投资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亦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应城新都化工管理层办理设立利川新都公司的相关事宜。

 3、本次投资由应城新都化工利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不使用募集资金,对本年度生产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1、姓名:黄宏

 身份证号码:42280219681123****

 住址:湖北省利川市都亭乡桃花村五组8号

 黄宏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设立的利川新都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利川市新都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拟注册地址:湖北省利川市汪营镇白泥塘村村委会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首期出资200万元,剩余出资在两年内缴清)

 4、出资方式及来源:现金出资(自筹)

 5、股权结构:应城新都化工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自然人黄宏以货币资金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6、拟法定代表人:孙晓霆

 7、拟经营范围:水果、蔬菜、花卉、苗木、农作物的种植、培育、加工及销售,农业技术及化肥施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农副产品、种籽、种苗、农机工具代理及销售。(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8、分红比例:因应城新都化工与黄宏合作投资成立利川新都公司,由黄宏主要负责水溶肥示范基地葡萄种植的管理和技术指导,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利川新都公司的分红比例为应城新都化工分70%,黄宏分30%。

 四、水溶肥示范基地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租赁土地500亩建设葡萄水肥一体化基地

 2、投资总额:预计项目总投资9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0万元,流动资金830万元,应城新都化工与黄宏以自有货币资金分别按投资总额的80%和20%投入。

 3、项目建设期及起止年限:公司预计项目建设期为2年,预计2014年底建成。

 (二)本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国家十二五规划已将节水农业作为中国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其核心就是水肥一体化。项目采用水肥一体化技术,利用高新农业技术和现代生物工程技术进行葡萄栽培,推广生态农业模式,走农业产业化道路,在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并举的基础上达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符合当前国家和湖北省农业产业政策。

 2、公司是参与起草国家《水溶性肥料》行业标准(标准号HG/T 4365-2012)的唯一企业单位,具备水溶性肥料研发、生产的实力和优势,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沉淀,拥有先进的水溶性复合肥生产技术,能够为项目产品更贴近市场、项目技术持续改进和创新提供技术保证,并且为公司销售水溶性肥料建立可供参观的示范基地。

 项目的另一投资人黄宏多年从事葡萄种植行业,拥有丰富的葡萄种植经营管理经验,能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管理和技术指导,并协调当地市、镇、村提供优质的服务。

 3、项目建设区域土质适于葡萄的生长且该区域农户有种植葡萄的丰富经验,在该区域建设水溶肥高效滴灌农业示范基地,有利于调动当地农户的积极性,带动利川市及周边区域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4、项目的主要产品是葡萄,葡萄具有良好的保健作用,且具有适应性强、效益高、收效快的特点,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项目建成后,预计葡萄亩产量达3000斤以上,500亩预计年销售收入750万元左右,净利润200万元/年左右。

 五、利川新都公司的设立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待本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城新都化工立即开展利川新都公司注册设立以及项目建设工作。

 六、可能存在的风险

 1、管理经验不足的风险

 公司多年来从事复合肥等化肥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但从未正式涉入过农产品生产行业,如何组织好人员,管理和控制好产品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风险。

 2、盈利能力风险

 近年来,极端天气频繁,如干旱、洪水等,极端天气的出现,实际产量将减少,存在产量、销量或价格达不到预期目标、完成不了利润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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