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2月28日在上海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232,572,1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68 %。本次大会由董事长张延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大会经全体股东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向上海蓝滨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向上海蓝滨增资,合计增资23,350万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其中:2,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增加上海蓝滨注册资本,另外21,350万元人民币进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上海蓝滨的注册资本由27,8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9,800万元。本次增资的目的是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型石化装备及空冷设备研发制造项目”的建设。
有效表决权股份232,572,105股,其中:
同意票为232,572,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232,572,105股,其中:
同意票为232,572,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232,572,105股,其中:
同意票为232,572,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232,572,105股,其中:
同意票为232,572,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