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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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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手中铁信托
阳光城融资3亿元
李香才

 □本报记者 李香才

 

 阳光城公告,公司拟与中铁信托开展融资合作。中铁信托拟向阳光城提供资金共计3亿元,期限不超过26个月,资金成本11%。

 根据公告,中铁信托拟向阳光城提供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中铁信托以2亿元受让阳光城持有的对合并持股100%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共计2亿元,交易完成后,中铁信托成为陕西实业的债权人,总还款期限不超过26个月。

 阳光城董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林腾蛟表示为公司向中铁信托借款1亿元流动资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作为陕西实业向中铁信托偿还2亿元债务的担保条件,阳光城为其向中铁信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阳光城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陕西金鑫泰置业有限公司以权属证号为咸国用(2012)第084号(面积8901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向中铁信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阳光城表示,本次融资合作旨在增强公司整体资金配套能力,推进整体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在本次合作框架下,为持股100%的子公司陕西实业提供担保,不仅可以有效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而且可以直接分享陕西实业的经营成果。

 截至公告日,包含本次审批披露的融资担保金额,阳光城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8.9亿元,其中扣除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8%,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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