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9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关联董事刘银志先生、裴大文先生、张付有先生、于励民先生、卫修君先生、张建国先生、杜波先生、涂兴子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非关联董事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出资参股设立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时委托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上述财务公司有关筹建、开业、验资和工商登记等一切设立、申报、审批、核准的法律手续。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