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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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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2-19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并于2012年9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应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各位董事在充分审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后,以书面形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董事会换届议案的议案

2012年9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大股东-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844,852,426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3.07%)来函,提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谭仲明先生于9月2日在境外路演工作途中因病辞世,中材股份已于9月3日就该事项进行公告并于9月4日向我公司推荐了新任董事候选人于世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大股东提议将原《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中董事候选人谭仲明先生变更为于世良先生。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附件:

于世良先生简历

于世良,男,汉族,河南省永城市人,1954年2月出生,1978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京化工学院陶瓷专业毕业,大普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第五届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称号。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工作简历:

1975.09-1978.07 南京化工学院无机系陶瓷专业学习

1978.09-1980.07 南京化工学院留校进修兼学生辅导员

1980.08-1984.09 国家建材局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助工、工程师

1984.10-1995.04 国家建材局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院长、院长兼党委书记

1995.04-1997.04 国家建材局人工晶体研究所所长

1997.04-2000.10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总公司总经理

1997.04-2007.09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主任(期间:1998.09-2000.09 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政治经 济学专业非脱产学习)

2000.10-2003.11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

2002.10-2003.11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2002.02-2007.07 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副董事长

2003.11-2007.01 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2007.01-2007.11 中国中材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2007.11-2009.05 中国中材集团公司党委书记

2007.07-2009.03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

2008.03至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9.03至今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09.05至今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2011.05至今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2-20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六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19日(星期五)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2年10月26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已于2012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交所及联交所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2012年9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大股东-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844,852,426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3.07%)来函,提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谭仲明先生于9月2日在境外路演工作途中因病辞世,中材股份已于9月3日就该事项进行公告并于9月4日向公司推荐了新任董事候选人于世良先生。大股东提议将原《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中董事候选人谭仲明先生变更为于世良先生。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此次修订仅将原《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一”中“谭仲明先生”变更为“于世良先生”,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附件一”《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以此通知附件为准。董事候选人于世良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九月十日

附件:

一、《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二、《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一: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一、普通决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董事候选人姓名累计投票方式
蒋卫平先生
姜德义先生
石喜军先生
王洪军先生
王世忠先生
于世良先生
胡昭广先生(独立董事)
张成福先生(独立董事)
徐永模先生(独立董事)
叶伟明先生(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监事候选人姓名累计投票方式
刘义先生
李璧池女士
胡景山先生
钱晓强先生

议案序号审 议 议 案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二、特别决议案

议案序号审 议 议 案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修订《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注:1、表决人对每一项议案只能从“赞成”、“反对”、“弃权”三者中任选其一表决,并在其下边对应的表决栏内填上「( 」号;

2、表决人对一个议案的表决栏不作任何标记,或同时在两个及以上表决栏填写「( 」,视为“弃权”。

3、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方式,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或分散使用。如持有1000股公司股份的股东选举董事拥有表决权数量为1000×10=10000票;选举监事拥有表决权数量为1000×4=4000票。

4、委托人没有注明受托人信息的,将视为委托大会主席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A股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 ______ 股,(大写): 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 (或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2012年__月__日

附件二: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单位)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贵公司于2012年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六会议室举行的贵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公司名称):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A股):

身份证(工商注册)号:

通讯地址:

签署(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2012年___月____日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4、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于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即2012年10月5日或之前),将本回执以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2-21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不超过30亿元的债券(包括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事项,分别经公司2012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5月24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并于2012年4月26日和2012年5月25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2年9月7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2】CP243号)及《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2】MTN241号)。

一、《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2】CP243号)称: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本次短期融资券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2】MTN241号)称: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本次中期票据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关于本次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公司将依据有关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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