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由不低于15.8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5.43元/股;
2、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进行调整,为不超过3,980万股。
2012年5月21日,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并于2012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预案》。依据《预案》有关内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5.83元/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98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股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2年7月13日,公司依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总股本39,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综上,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由不低于15.8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5.43元/股(即: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5.83元/股-0.4元/股=15.43元/股);公司不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仍为拟发行不超过3,980万股。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