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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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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2-021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每10股转增10股,即每股转增1股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3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315元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5日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26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2年6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7月2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12年5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5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1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2年6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公司以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2,010,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2,010,2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10股。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转增1股。

4.扣税情况: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对现金红利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315元。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简称《通知》)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315元;如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如存在QFII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业股东,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 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股东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35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5日

2.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26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2年6月27日

4.红利发放日:2012年7月2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2年6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一)现金红利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照比例将所转增股份直接记入公司股东账户。每位股东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转增一股,直至实际转增总数与本次转增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股份类别变动前本次增加变动后
数量比例红股数量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A 股合计1,800,000,00089.54%1,800,000,0003,600,000,00089.54%
无限售条件A 股合计210,200,00010.46%210,200,000420,400,00010.46%
总股本2,010,200,000100%2,010,200,0004,020,400,000100%

七、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4,020,400,000股摊薄计算的2011年度每股收益0.19元/股。

八、咨询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2102室

2.联系电话:010-62515566

3.联系传真:010-62511713

4.联 系 人:方红松、魏晓静

九、备查文件目录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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