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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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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技桩业称核心专利无异议
□本报记者 陈光

 □本报记者 陈光

 

 近日,处于舆论漩涡中央的中技桩业对外发声,称公司信息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没有应披露的重大安全事故,且公司掌握的核心专利并无异议,多个诉讼已获得法院有利判决。

 2011年1月14日,证监会以“无法确定中技桩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且有效执行”的理由否决了中技桩业的首次IPO申请。再次上会,中技桩业在最新招股书中披露,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了全面整改,2010年7月至今未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但有媒体称,2010年7月至今,中技桩业至少卷入2起重大工伤事故,对此,中技桩业表示,这两起工伤事故不在公司应披露范围之内。其中,上海俊光管桩有限公司为中技桩业的合作企业,其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与中技桩业无关。而分公司员工严重砸伤事件不属于安全事故,因而招股书中“未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表述没有问题。

 中技桩业主打产品“离心方桩”也遭到诸多同行对其技术专利提起的无效申诉、诉讼。对此,公司称近期在多个行政申诉、诉讼案件中,公司都陆续取得相关部门的有利判决,并称在竞争非常激烈的预制桩行业,提起专利无效宣告并进一步诉讼、上诉是同行对其上市流程布下的“技术性绊子”,往往会让企业在不断的诉讼纷争之中疲于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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