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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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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2-13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2日上午10:00在公司温州会议室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4月1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名,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600,03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光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也无议案被修改或否定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00,03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2012年5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00,03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2012年5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00,03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2012年5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00,03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2012年5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00,03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公司以现有股本6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0元现金红利(含税)。经过上述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600,0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6%;反对25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600,03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具体发放标准详见本公司2012年5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它财务报表的审计或审核事务,并授权董事会决定相关聘用酬金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00,03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谢获宝、郭建南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作《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对独立董事在2011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情况、现场调查情况以及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并对公司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指派王高平律师、陆毅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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