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4月30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杨路81号新浒大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高玉根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独立董事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11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048.873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0041万股的80.04%。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黄道雄律师、曹瑜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2,048.873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2,048.873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2,048.873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2,048.873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以总股本400,410,000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0(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2,048.873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2,048.873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48.873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