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8162649股。
2、本次上市流通起始日期为:2012年5月7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18号”文核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35万股。其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
955万股已于2011年5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网下配售的480万股已于2011年8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股份总数为9735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为7780万股。
二、股东履行限售股份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广东科创、无锡中科、北京兆星、安徽百商、上海昊楠承诺:“自中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中京电子股份,也不由中京电子回购本公司持有的 中京电子股份。”
2、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广东科创持有公司的 243.50 万股将转持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广东科创的禁售期义务,即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上市流通股份的情况说明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5月7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8162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股) |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股) |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1 |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 | 6,300,043 | 6,300,043 | 6,300,043 |
2 | 无锡中科汇盈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743,590 | 3,743,590 | 3,743,590 |
3 | 北京兆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495,726 | 2,495,726 | 2,495,726 |
4 | 安徽百商电缆有限公司 | 2,495,726 | 2,495,726 | 2,495,726 |
5 | 上海昊楠实业有限公司 | 692,564 | 692,564 | 692,564 |
6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2,435,000 | 2,435,000 | 2,435,000 |
| 合计 | 18,162,649 | 18,162,649 | 18,162,649 |
四、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 本次变动 | |
本次变动前 | 增加 | 减少 | 本次变动后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3,000,000 | 0 | 18,162,649 | 54,837,351 |
1、IPO前发行限售股份 | 73,000,000 | 0 | 18,162,649 | 54,837,351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350,000 | 18,162,649 | 0 | 42,512,649 |
三、股份总数 | 97,350,000 | 0 | 0 | 97,35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新股发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中京电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京电子本次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中京电子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中京电子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