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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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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2-11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12年3月30日发出;会议于2012年4月28日上午9:00在山东省潍坊市民生东街26号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0,96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6,100,500股的51.06%;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旭光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140,96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140,96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140,96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140,96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140,96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56,50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140,96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140,96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140,96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谭旭光、徐宏、孙少军、张泉、吴洪伟、王曰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表决结果如下:

 谭旭光:赞成票数140,966,9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对非独立董事所持平均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徐宏:赞成票数140,966,9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对非独立董事所持平均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孙少军:赞成票数140,966,9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对非独立董事所持平均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张泉:赞成票数140,966,9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对非独立董事所持平均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吴洪伟:赞成票数140,966,9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对非独立董事所持平均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王曰普:赞成票数140,966,9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对非独立董事所持平均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韩俊生、包盛清、刘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其表决结果如下:

 韩俊生:赞成票数140,966,9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对独立董事所持平均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包盛清:赞成票数140,966,9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对独立董事所持平均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刘征:赞成票数140,966,9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对独立董事所持平均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孙承平、刘增清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表决结果如下:

 孙承平:赞成票数140,966,9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对非职工代表监事所持平均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刘增清:赞成票数140,966,9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对非职工代表监事所持平均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1年度工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2年3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伟业、陆彤彤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2-12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重机”或“公司”)于2012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山东省潍坊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下称“会议”);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2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旭光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出席董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选举谭旭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选举徐宏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栾玉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2012年4月29日至2015年4月28日。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栾玉俊先生简历附后)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华观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12年4月29日至2015年4月28日。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观发先生简历附后)

 5、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李志刚先生、于如水先生、丁圣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俊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自2012年4月29日至2015年4月28日。其表决结果如下:

 李志刚: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于如水: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丁圣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俊伟: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6、关于推选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如下各专业委员会人员构成:

 (1)战略委员会:谭旭光(召集人)、徐宏、孙少军、张泉、包盛清

 (2)审计委员会:刘征(召集人)、吴洪伟、韩俊生、包盛清

 (3)提名委员会:韩俊生(召集人)、谭旭光、徐宏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包盛清(召集人)、谭旭光、徐宏、吴洪伟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任刘加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2012年4月29日至2015年4月28日。

 (刘加红女士简历附后)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

 栾玉俊先生,49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潍坊柴油机厂锻造车间技术副主任、锻造厂副厂长、锻造厂厂长、成套厂厂长、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重庆潍柴发动机厂厂长等职。

 栾玉俊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志刚先生,54岁,本科学历,工程师,兼任潍柴重机大机厂厂长、总工艺师。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潍坊柴油机厂中速机厂副厂长、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部副部长、潍柴重机项目办公室主任等职。

 李志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于如水先生,56岁,大专学历,兼任潍柴重机重庆分公司总经理。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潍坊柴油机厂技术中心产品实验室副主任、主任,中速机厂厂长,615厂厂长兼书记,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一号厂厂长兼书记,潍柴道依茨公司总经理。

 于如水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丁圣文先生,50岁,本科学历,工程师,兼任潍柴重机销售公司总经理。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潍坊柴油机厂厦门办事处副主任、宁波办事处主任、营销总公司副总经理、潍柴道依茨公司总经理等职。

 丁圣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俊伟先生,36岁,本科学历,会计师,兼任潍柴重机财务部部长。1999年参加工作,历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经理、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等职。

 王俊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董事会秘书:华观发先生,29岁,中国科学院在读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新闻学院,获文学学士,兼任潍柴重机综合部部长。曾任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旗下《21世纪经济报道》北京新闻中心财经部负责人。

 华观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刘加红女士,46岁,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毕业于山东大学光学系。曾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备证券事务管理经验,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刘加红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2-13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重机”或“公司”)于2012年4月28日上午12:00在山东省潍坊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下称“会议”);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2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出席监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选举徐浩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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