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贾跃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丽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洪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以及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贾跃亭先生、刘弘先生、贾跃芳女士、贾跃民先生、李军先生、杨永强先生、邓伟先生、杨丽杰女士 | 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一)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贾跃亭做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二)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报告期内,该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三)为了维护和保障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做出关联交易承诺。报告期内,公司履行了承诺。(四)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贾跃亭先生、刘弘先生、贾跃芳女士、贾跃民先生、李军先生、杨永强先生、邓伟先生、杨丽杰女士同时承诺:1、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份数量占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3、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报告期内,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8,155.71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43.96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395.32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互联网视频基础及应用平台改造升级项目 | 否 | 21,090.00 | 21,090.00 | 40.00 | 21,246.15 | 100.74% | 2011年12月31日 | 861.64 | 是 | 否 |
2. 3G手机流媒体电视应用平台改造升级项目 | 否 | 2,741.00 | 2,741.00 | 3.96 | 2,691.68 | 98.20% | 2011年12月31日 | 106.86 | 是 | 否 |
3.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2,354.00 | 2,354.00 | 0.00 | 2,333.58 | 99.13% | 2011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6,185.00 | 26,185.00 | 43.96 | 26,271.41 | - | - | 968.5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 版权购买 | 否 | 11,340.00 | 11,340.00 | 0.00 | 11,300.38 | 99.65% | 2011年12月31日 | 936.13 | 是 | 否 |
2. 天津子公司版权购买 | 否 | 3,660.00 | 3,660.00 | 0.00 | 3,660.00 | 100.00% | 2011年12月31日 | 31.65 | 是 | 否 |
3. 服务器托管 | 否 | 500.00 | 500.00 | 0.00 | 483.53 | 96.71% | 2011年12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4. 服务器、存储设备及负载均衡设备 | 否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100.00% | 2011年12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5. 联合投资摄制 | 否 | 4,000.00 | 4,000.00 | 0.00 | 4,000.00 | 100.00% | 2011年12月31日 | 127.50 | 是 | 否 |
6. 天津子公司投资款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0.00 | 10,000.00 | 100.00% | 2011年12月31日 | 739.36 | 是 | 否 |
7.天津子公司版权购买 | 否 | 3,800.00 | 3,800.00 | 3,800.00 | 3,800.00 | 100.00% | 2012年01月31日 | 871.09 | 是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8,380.00 | 8,380.00 | | 8,380.00 | 100.00%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42,180.00 | 42,180.00 | 4,300.00 | 42,123.91 | - | - | 2,705.73 | - | - |
合计 | - | 68,365.00 | 68,365.00 | 4,343.96 | 68,395.32 | - | - | 3,674.2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2011年8月16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乐视网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目前该笔资金已经全部注入子公司。
2012年1月18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乐视网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3,800万元用于影视剧网络版权采购,目前该笔资金已经全数投入到相关业务当中。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截止2010年8月31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012.96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于2010年12月6日出具了会审字[2010]6171号《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0年12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1年2月23日公司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余款737.70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项目投资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分年度投入及项目实施完毕账户存款利息及节余款项。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将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规范使用,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资产总额 (元) | 2,019,350,379.13 | 1,774,387,093.37 | 13.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109,197,186.40 | 1,056,249,618.69 | 5.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04 | 4.80 | 5.00%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7,492,162.61 | 1,320.9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4 | 545.89% |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275,808,462.04 | 104,751,988.97 | 163.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1,189,193.67 | 29,064,163.46 | 76.1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3 | 76.9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3 | 76.9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3%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4% | |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7,042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汇金立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4,894,112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355,24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谊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216,903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弘 | 1,918,125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鸣霄 | 1,693,347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军 | 1,38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1,2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243,68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76,615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042,811 | 人民币普通股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11,800.00 | |
合计 | 4,111,800.00 | - |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贾跃亭 | 102,976,500 | 0 | 0 | 102,976,5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8月12日 |
贾跃芳 | 13,860,000 | 0 | 0 | 13,86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8月12日 |
刘弘 | 5,754,375 | 0 | 0 | 5,754,375 | 高管锁定股 | 在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 |
李军 | 4,158,000 | 0 | 0 | 4,158,000 | 高管锁定股 | 在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 |
贾跃民 | 5,494,500 | 0 | 0 | 5,494,5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8月12日 |
杨永强 | 1,039,500 | 0 | 0 | 1,039,500 | 高管锁定股 | 在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 |
邓伟 | 624,937 | 0 | 0 | 624,937 | 高管锁定股 | 在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 |
杨丽杰 | 624,937 | 0 | 0 | 624,937 | 高管锁定股 | 在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 |
合计 | 134,532,749 | 0 | 0 | 134,532,749 | - | - |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了81.45%,主要原因是:(1)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张;(2)公司筹资能力加强;
4、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2.7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为提升产品用户体验、提高品牌知名度等加大了版权采购、CDN服务费用的支出。 |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乐视TV3D云视频超清机是公司基于TV端创立的娱乐科技品牌,是公司的战略级产品,2012年,公司将加大该产品的推广力度。报告期内,公司还联合国家知名互联网公司启动“乐视TV应用市场”。乐视TV应用开放平台是国内第一个面向全终端、所有用户、开发者开放的智能电视应用平台,通过电视客户端、官方网站,为用户提供智能电视应用下载等服务,可实现用户一站式下载、管理、升级智能电视应用,拥有资源丰富、内容多渠道分发、应用云推送安装、多操控设备支持、支付快捷等特点,是智能电视、智能机顶盒的必备之选。我们的目标是将乐视TV应用平台打造成开放的、与开发者共赢的国内第一智能电视应用开放平台。
公司将坚持专注于网络视频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致力于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视频服务商,打造“平台+内容+终端+应用”的全产业链模式。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