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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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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名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2-016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4月5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伯希儒先生和独立董事李一军先生因公出差,分别全权委托董事李迎春先生和独立董事姜占菊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提名徐祥、李迎春、关兴江、潘泉利、李劲松、伯希儒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姜占菊、于渤、杨育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9名候选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李一军、曹春昱、姜占菊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设立“恒丰纸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为充分促进与国际市场的交流,加大公司参与国际竞争的力度,不断拓展海外业务,加快公司国际化进程,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决定设立“恒丰纸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拟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

 “恒丰纸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拟注册资本1000万港元,拟定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为准):投资、技术引进与交流、产品销售及技术出口、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原材料和设备进口业务。注册资金为公司全额出资。注册后, 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建设“信息化升级项目”的议案》。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公司已经建立的ERP系统及生产管理体系在企业发展历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解决目前存在的ERP系统和现场自动化系统之间管理信息方面的“断层”,有效地支持恒丰纸业稳定国内市场份额、进军国际市场的发展战略,并借助信息化手段优化和固化核心业务流程,建立“决策层→管理控制层→业务操作层”纵向透明、横向协同的数字神经系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决策能力、市场响应速度和经济效益,公司决定实施“信息化升级项目”建设。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行业市场和地位的稳步提升。

 该项目计划投资3500万元,主要包括:MES制造执行系统、成本管理系统、预算管理系统、计划管理系统、质量管理系统和BI商业智能系统等内容。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注销牡丹江恒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牡丹江恒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和经营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公司控股100%的两个子公司牡丹江恒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牡丹江恒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予以注销,上述公司业务将转为公司经营。公司将继续履行相关程序并做好信息披露义务。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工作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支付标准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公司拟支付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50,000.00元(税后)。

 公司独立董事李一军、曹春昱、姜占菊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决定于2012年4月24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4月24日上午8:3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7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2年4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3、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支付标准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人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

 2、登记时间:2012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电话:0453-6886668

 传真:0453-6886667

 联系人:刘新欢

 5、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为有效。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候选董事(独立董事)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祥,男,生于1962年12月,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造纸厂三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牡丹江天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2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迎春,男,生于1968年5月,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造纸厂抄纸六分厂副厂长、抄纸三分厂厂长,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董事、副总经理。2003年2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关兴江,男,生于1964年9月,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造纸厂车间技术员、副厂长等职务,1998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大宇制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现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潘泉利,男,生于1965年3月,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造纸厂三车间主任、化学车间主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03年2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劲松,男,生于1964年4月,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造纸厂二车间副主任、主任,技术处处长、开发办主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2003年2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伯希儒(J.Timothy Rucquoi-Berger):男,生于1968年,比利时国籍,长期居住地为中国香港。拥有纽约州立大学国际经济关系学学士学位并获得哈佛商学院全球领导力课程证书。1994至1996年任上海申银证券公司(香港)研究部主管,1996至1999年 任辽宁省政府顾问,1999至2001年任沈阳市政府顾问,2001至2003年任 Ajia Partners公司中国区执行董事,2003 至2005年任 Mercuri International Partners公司执行董事,2005 年至今任香港凯士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凯士华基金发起人。2006年11月至今任凯士华纸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China Access Paper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执行董事。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占菊,女,1969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1992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2007年历任黑龙江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会计师。2008年---2009年任牡丹江建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0年至今任牡丹江基纳瑞克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于渤,男,196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哈工大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曾任哈工大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0年任哈工大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2002年任哈工大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主任,2003年任哈工大管理学院院长助理、MBA教育中心主任,2008年至今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于渤先生还兼任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兵工学会军工科技管理委员会委员、航天科研管理研究会理事、黑龙江省财政预算理事会理事、黑龙江科学技术顾问委员会宏观经济组专家等社会职务。

 杨育红,女,1966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法学硕士学位,律师。198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并先后取得该校法学学士和硕士学位,后赴日本东京大学深造并取得民商法法学硕士学位,律师。曾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投资部法律主管,具有在日本著名律师事务所工作的经历,取得日本法务省授予的外国法事务律师资格,曾为日本国际商事法务中国法研究会成员。曾作为合伙人律师先后在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执业,2006年8月至今在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执业。杨育红女士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贸易与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于渤、姜占菊、杨育红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于牡丹江市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姜占菊,作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姜占菊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声明人于渤,作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于渤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声明人杨育红,作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杨育红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12-017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4月5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书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监事候选人为:刘书杰、王庆君、王世刚,其中王世刚为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人选。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书杰,男,汉族,生于1962年12月,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造纸厂团委干事、四车间党支部书记、劳动人事处副处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部长、劳动人事部部长。2003年2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工会主席,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王庆君,男,汉族,生于1963年2月,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现任公司仓储部部长、公司监事会监事。

 王世刚,男,汉族,生于1968年4月,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造纸厂车间技术员、副主任,技改办主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抄纸分厂厂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生产部部长、公司监事会监事。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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