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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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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11-024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 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5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72亿股新股。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2010年12月23日、2011年1月10日、2011年1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第十七次会议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不低于酒钢宏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0年12月24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的价格(即8.84元/股)发行不超过10.86亿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6亿元。

 2011年5月13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及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除权、除息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调整为4.37元/股,发行股数调整为不超过21.72亿股。

 公司本次非发行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晓东

 联系电话:0937-6715370

 联系传真:0937-6715370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组保荐代表人:刘向前、刘启群

 资本市场部联系人:马泓波

 联系电话:021-38676888

 联系传真:021-68870180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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