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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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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4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赵剑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119,975,1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4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表决情况: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119,975,1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全部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彭文文律师出席了公司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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