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5-04-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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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0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永冠新材”)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关于提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吕新民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20.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6%,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2.27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2.3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14,19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