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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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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10月29日,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42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1月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10,006股,占公司总股本245,359,249股的比例为0.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00元/股,最低价为38.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9,997,568.4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以前年度回购实施结果 1.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4日、2023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67,84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75,626,333股的比例为0.6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30,677股,占公司总股本245,359,249股的比例为2.0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3.2026年6月11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归属股票数量为1,509,200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综上,截至2026年11月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以前年度累计回购的公司股份数量为4,489,320股,占公司总股本245,359,249股的比例为1.83%。 (三)本次和以前年度累计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1月6日,公司本次和以前年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99,326股,占公司总股本245,359,249股的比例为2.04%。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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