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10月29日,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49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1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10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