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1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目前已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6年11月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6年11月5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4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1月4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至少收益分配一次。 3、本次拟分配金额为17,156,000.00元,占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99.9908%。截止基准日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6年11月12日,场外基金份额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6年11月10日。 2、现金红利款将于2026年11月10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6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分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 经过上述项目调整后,本基金自2026年7月1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6年9月30日期间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7,157,581.30元,本次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7,156,000.00元,分配比例为99.9908%。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咨询有关详情。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4日 关于中银添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6年11月0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业务调整适用于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 自2026年11月04日起,本基金A类和C类份额暂停申购业务。 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上述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 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