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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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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10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或拍卖等)的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如下:
  ■
  注: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集团”)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故东塑集团和广州轻工集团形成一致行动关系;于立辉先生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于桂亭先生之子,赵明先生为东塑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之子,均为东塑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同时于立辉、赵明也与广州轻工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故于立辉、赵明也为广州轻工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二、其他说明
  1、2026年10月29日,广州轻工集团与东塑集团、于立辉、赵明、于桂亭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自2026年11月3日起,解除本次表决权委托,《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不再执行,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各方不再享有《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权利,也不再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义务。
  2、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司法冻结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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