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丰山生化、丰山农化资金需要,近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1.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丰山生化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3,3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丰山农化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1,1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丰山生化生产经营、业务拓展和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同意为丰山生化、丰山农化分别提供不超过117,500万元、20,900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担保及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丰山生化、丰山农化与相关金融机构或合作方等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608000)浙商银高保字(2026)第00364号),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相关方 保证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债务人: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3,300万元。 3、担保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608000)浙商银高保字(2026)第00365号),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相关方 保证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债务人:江苏丰山农化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1,100万元。 3、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丰山生化、丰山农化生产经营、业务拓展和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及丰山生化、丰山农化经营业务的开展,促进其各项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需要。被担保方均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7,768.19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33%。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余额为26,768.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57%。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