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11月3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设定的依据(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等)、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指数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变更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自2026年11月30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5-9998 网址:www.xf-fund.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1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调整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基于基金产品投资风格,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等的约定,参考基金的历史持仓,综合考虑业绩比较基准的代表性、客观性和持续性,以及基准要素的市场代表性及其是否纳入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对以下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或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等进行调整。此外,本次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准要素名称进行规范表述。 一、先锋汇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根据本基金过往债券类资产的仓位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由单一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普通债券资产基准要素和可转换债券资产基准要素,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普通债券资产基准要素的权重,增加可转换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券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普通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样本券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能够反映沪深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普通债券资产要素名称更新为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并将权重由100%调降至90%,增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作为可转换债券资产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10%。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根据本基金过往债券类资产的仓位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由单一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普通债券资产基准要素和可转换债券资产基准要素,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普通债券资产基准要素的权重,增加可转换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券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普通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样本券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能够反映沪深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普通债券资产要素名称更新为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并将权重由100%调降至90%,增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作为可转换债券资产基准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10%。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先锋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45%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4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名称更新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名称更新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先锋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45%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4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名称更新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名称更新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先锋精一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45%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4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名称更新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名称更新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先锋聚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45%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4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名称更新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名称更新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七、先锋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45% 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4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将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名称更新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名称更新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