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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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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11月3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管理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此外,根据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情况(如有)一并更新基金合同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obbn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内容自2026年11月30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0-95526
  网址:https://www.bobbns.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1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中加科技创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港元)收益率×10%+中债-0-1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在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表征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更换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并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等资产,并可持有一定比例的现金类资产,股票资产主要投向科技主题相关股票,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了表征债券部分资产的基准要素并将其所对应的要素权重设置为10%;调整后的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5%调整至10%,调整后的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20%调整至5%。
  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调整后的新要素也更匹配基金的主题界定。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中加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主要消费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指可选消费指数收益率*20%+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主要消费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指可选消费指数收益率×15%+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0-1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并增加表征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本基金主要投资消费行业中的优质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债券、港股通标的股票等资产,并可持有一定比例的现金类资产。调整后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70%提高到75%,调整后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占比10%,调整后的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20%下降到5%,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维持10%不变。
  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中加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收益率*1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0-1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在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表征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更换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并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债券、港股通标的股票等资产,并可持有一定比例的现金类资产。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了表征债券部分资产的基准要素并将其所对应的要素权重设置为5%,调整后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从70%提高到80%,调整后的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20%调整至5%,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维持10%不变,考虑基准指数的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表征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从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中加新兴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指主要消费指数收益率×15%+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0-1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在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表征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更换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并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本基金主要投资具备发展潜力的消费类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债券、港股通标的股票等资产,并可持有一定比例的现金类资产。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了表征债券部分资产的基准要素并将其所对应的要素权重设置为10%,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维持75%不变,考虑基准指数的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新增中证全指主要消费指数作为表征A股股票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并将其所对应的要素权重设置为1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权重调整至60%,调整后的活期存款权重由20%下降到5%,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5%提高到10%。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中加龙头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在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表征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并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等资产,并可持有一定比例的现金类资产。调整后的 A 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 50%提高至 60%,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保持不变,即调整后的股票资产整体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80%提高至90%;原业绩比较基准未包含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增加了表征该部分资产的基准要素并将其所对应的要素权重调整至5%,调整后的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20%调整至5%。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预期整体偏向于利率债,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选取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作为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
  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中加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5%+中债-0-1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并增加表征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等资产,并可持有一定比例的现金类资产。调整后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保持70%不变,调整后的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10%调整至15%,调整后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0%调整至10%,调整后的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20%调整至5%。
  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中加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4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增加股票部分和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债券等资产,并可持有一定比例的现金类资产。综合考虑基准指数的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新增中证500指数作为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调整后的股票资产整体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60%提高至85%;调整后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40%调整至10%,增加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要素并将权重设置为5%。
  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中加低碳经济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并增加表征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调整后的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70%提高至80%,调整后的股票资产整体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80%提高至90%;增加表征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0%调整至5%;调整后的现金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20%调整至5%;
  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中加智选添元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收益率*2%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收益率*4%+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收益率*3%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将基准中的商品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降低到4%,港股通标的股票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提高到3%;其他要素权重不变。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中加核心智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5%+中债-0-1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新增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更换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并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资产,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新增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0-1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并将其比例设定为10%;将基准中的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由“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变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将其权重从20%降低到5%;将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10%提高到15%;其他要素权重不变。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1.中加优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以使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将基准要素由“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变更后基准要素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更加符合本基金的投资实际操作和定位。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2.中加专精特新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恒生A股专精特新企业指数收益率*8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申万宏源专精特新指数收益率*85%+中债-0-1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新增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并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资产,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新增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0-1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并将其比例设定为10%;将基准中的股票类资产的基准要素由“恒生A股专精特新企业指数收益率”变更为“申万宏源专精特新指数收益率”;将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15%降低到5%;其他要素权重不变。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3.中加聚庆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更换债券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并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将基准中的债券类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并将其权重从80%提高到90%;将股票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20%降低到10%。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4.中加喜利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3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新增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更换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并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资产,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新增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并将其比例设定为30%;将基准中的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由“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变更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将其权重从30%降低到5%;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由60%降低到55%;其他要素权重不变。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5.中加科丰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5%+中证500指数收益率*2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更换债券类资产、股票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并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将基准中的债券类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并将其权重从60%提高到75%;将基准中的股票类资产的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并将其权重从40%降低到25%。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6.中加聚隆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更换债券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并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将基准中的债券类资产的基准要素由“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并将其权重从80%提高到85%;将基准中的股票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到15%。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7.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以使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本基金为纯债型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将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变更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8.中加聚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以使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将基准要素由“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整体表现,而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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