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11月3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
  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
  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
  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
  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
  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
  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如涉及)。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
  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
  管理人网站(www.avic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涉及)自2026年11月30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
  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1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中航军民融合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军工指数收益率×8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于把握中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带来的投资机会,分享军民融合相关上市公司的持续投资收益,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军工指数。中证军工指数选取十大军工集团控股的且主营业务与军工行业相关的上市公司证券,以及其他主营业务为军工行业的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军工行业公司的整体表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调整到85%,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到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债券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国有企业综合指数收益率×8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所有受益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股票标的,包括已经实施混改或存在混改预期的国有上市企业以及作为混改重点而整体受益的部分行业的非国有上市公司。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国有企业综合指数。中证国有企业综合指数由中证地方国有企业综合指数和中证中央企业综合指数样本组成,以反映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调整到85%,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到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债券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中航新起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收益率×8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以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基础,根据个股的估值水平,重点配置当前业绩优良、市场认同度较高、在可预见的未来其行业处于景气周期中的股票,从而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在中长期为投资者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选取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中国战略新兴产业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整到85%,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降低到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债券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中航机遇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8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以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基础,根据个股的估值水平,重点配置当前业绩优良、市场认同度较高、在可预见的未来其行业处于景气周期中的股票,从而在有效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选取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具有代表性的100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调整到90%(其中调整后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与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5%与5%),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到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债券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中航趋势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收益率×8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以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基础,根据个股的估值水平,重点配置当前业绩优良、市场认同度较高、在可预见的未来其行业处于景气周期中的股票,从而在有效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选取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中国战略新兴产业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调整到90%(其中调整后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与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5%与5%),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到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债券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中航远见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收益率×8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以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基础,根据个股的估值水平,重点配置当前业绩优良、市场认同度较高、在可预见的未来其行业处于景气周期中的股票,从而在有效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选取涉及航天航空与国防、通信设备、半导体产品、生物科技、西药、电子设备与仪器、汽车、电脑与外围设备等领域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样化的投资标的,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调整到90%(其中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与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5%与5%),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到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债券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中航优选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收益率×8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以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基础,根据个股的估值水平,重点配置当前业绩优良、市场认同度较高、在可预见的未来其行业处于景气周期中的股票,从而在有效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选取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中国战略新兴产业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调整到90%(其中调整后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与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5%与5%),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到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债券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中航智选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以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基础,根据个股的估值水平,重点配置当前业绩优良、市场认同度较高、在可预见的未来其行业处于景气周期中的股票,从而在有效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选取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中国战略新兴产业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调整到90%(其中调整后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与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60%与3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到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债券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中航卓越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收益率×8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以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基础,根据个股的估值水平,重点配置当前业绩优良、市场认同度较高、在可预见的未来其行业处于景气周期中的股票,从而在有效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选取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中国战略新兴产业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调整到90%(其中调整后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与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5%与5%),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到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债券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中航洞见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8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以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基础,根据个股的估值水平,重点配置当前业绩优良、市场认同度较高、在可预见的未来其行业处于景气周期中的股票,从而在有效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选取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具有代表性的100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调整到90%(其中调整后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与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5%与5%),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到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债券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1、中航甄选领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收益率×8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以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基础,根据个股的估值水平,重点配置当前业绩优良、市场认同度较高、在可预见的未来其行业处于景气周期中的股票,从而在有效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综合指数选取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中国战略新兴产业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5%调整到90%(其中调整后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与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5%与5%),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5%降低到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债券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风格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赞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