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降低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成本,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11月3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自2027年1月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销售费用,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销售费用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销售费用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1、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金元顺安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金元顺安产业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金元顺安沣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6、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7、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8、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三、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 2、在“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中的“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申赎收费方式及销售服务费的返还机制。 3、在“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中的“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销售服务费,新增销售服务费计提与返还机制。 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a99.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6年11月30日起生效,其中基金销售费用相关条款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 网址:www.jysa99.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20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将A股股票基准要素中的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2000指数。中证20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沪深市场中选取市值规模较小且流动性较好的20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对沪深股市小盘股的整体走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整至7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整至2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金元顺安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3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收益率×8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将A股股票基准要素中的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调整为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由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是以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为基础编制的医药生物行业股价指数,能够明显表征沪深两市A股中医药生物板块股票的价格变化状况,有助于市场投资和分析,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5%调整至8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5%调整至15%,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金元顺安产业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将A股股票基准要素中的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整至15%,设置权重为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50%+中证综合债指数×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将A股股票基准要素中的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中证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20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2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将A股股票基准要素中的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2000指数。中证20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沪深市场中选取市值规模较小且流动性较好的20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对沪深股市小盘股的整体走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5%调整至7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5%调整至20%,设置权重为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7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5%+中证可转换债券50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的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剩余的所有公开发行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不含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设置中证800指数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设置中证可转换债券50指数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5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样本券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市值规模较大的50只可转换债券组成,反映交易所市场代表性较强的50只可转换债券的市场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调整至75%,设置权重为15%的A股股票资产基准要素,设置权重为5%的可转换债券资产基准要素,设置权重为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金元顺安沣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70%+中证可转换债券价值指数收益率×2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的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不含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设置中证可转换债券价值指数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价值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选取在沪深交易所上市、转股溢价率较低且收盘价较低的转债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价值转债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设置中证800指数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调整至70%,设置权重为20%的可转换债券资产基准要素,设置权重为10%的A股股票资产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80%+中证20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可转换债券50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的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以下,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不含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设置中证2000指数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20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沪深市场中选取市值规模较小且流动性较好的200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对沪深股市小盘股的整体走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设置中证可转换债券50指数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5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市值规模较大的50只可转换债券组成,反映交易所市场代表性较强的50只可转换债券的市场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调整至80%,设置权重为10%的A股股票资产基准要素,设置权重为5%的可转换债券资产基准要素,设置权重为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85%+中证可转换债券5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的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成份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以下,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不含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设置中证可转换债券50指数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5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市值规模较大的50只可转换债券组成,反映交易所市场代表性较强的50只可转换债券的市场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调整至85%,设置权重为10%的可转换债券资产基准要素,设置权重为5%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综合基金投资策略、投资风格、过往实际债券投资情况,将债券基准要素中的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设置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各类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调整至90%,设置权重为10%的A股股票资产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和产品的长期定位更为匹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