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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 H股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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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13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 H股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基于对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曾芳勤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H股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曾芳勤女士的增持公司H股股份计划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姓名:曾芳勤 (二)增持主体已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芳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08,536,846股股份,通过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139,524,021股股份,合计持有4,248,060,867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1.99%。 (三)除本次增持计划外,曾芳勤女士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四)曾芳勤女士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H股。 (三)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2个月内。 (五)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六)相关承诺:曾芳勤女士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132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仅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苏州领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领顺”或“合伙企业”),不参与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相关决策。 一、本次共同投资情况概况 近日,公司与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顺融”)、苏州相城黄埭产业招商发展有限公司、先导(苏州)数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苏州领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与以上各方共同投资苏州领顺,其中苏州顺融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苏州相城黄埭产业招商发展有限公司、先导(苏州)数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体合伙人本次拟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501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28.56%,不参与苏州领顺投资项目的相关决策。本次投资完成后,苏州领顺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对本次投资进行核算处理,具体情况最终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在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08316902X0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19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基金小镇10幢303室 法定代表人:王亚雄 股东信息: ■ 注:出资比例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登记备案:苏州顺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3006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苏州顺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与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1、苏州相城黄埭产业招商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1TE8UA6P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丰路406号康阳大厦12层1210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股东信息: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空间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贸易经纪;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苏州相城黄埭产业招商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先导(苏州)数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1Y0U8C0J 成立时间:2019年3月6日 注册资本:85,000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30号1幢(东塔楼)4楼411室 法定代表人:王佳利 股东信息: ■ 注:出资比例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先导(苏州)数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苏州领顺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名称:苏州领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四)主要经营场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30号1幢4楼415A-27工位(集群登记)。 (五)合伙期限:本企业合伙期限为长期。 (六)合伙人信息: ■ 注:出资比例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方式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担。 2、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3、合伙人退伙的,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普通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4、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八)合伙事务的执行 1、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不具有代表权。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苏州顺融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3、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4、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5、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负有赔偿责任。被撤销委托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撤销之日起停止执行合伙事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重新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6、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表决,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但对《合伙企业法》第31条所列的六种情形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不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参与投资专业机构设立的基金,可充分发挥各方专业能力和资源优势,通过项目投资实现资本增值,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合伙企业投资方向为人工智能制造相关领域,上述相关投资方向与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存在较强的协同性。 公司本次投资拟使用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存在的风险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具体实施情况、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基金设立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类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回收期较长,且投资过程中将受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效益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2、本次参与投资专业投资机构设立的基金的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3、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形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况。 4、公司将积极跟进投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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