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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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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6-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8名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做出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海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志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学嘉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期间会计数据
  □是 √否
  (一)合并财务报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6,386,174,477股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0.10元/股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母公司净资本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四)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买大通证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竞买大通证券1,702,564,131.06股股份/股份权益(占比51.59%,以下简称股权)。2026年7月17日,公司竞得大通证券股权,将取得大通证券的控制权。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公司获得大通证券控制权事项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6日、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买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股份权益的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买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股份权益的进展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详见附录。
  (二)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附录: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董事长:王海河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王海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学嘉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王海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学嘉
  合并利润表(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王海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学嘉
  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王海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学嘉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6-4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张骏董事、倪受彬独立董事、刘劲容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5名董事在公司北京/南宁会议室参加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关于制定〈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6-3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二)召开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王海河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725人,代表股份2,299,540,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08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2,247,938,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20人,代表股份51,601,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80%;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2人,代表股份172,373,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92%。
  (八)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86,174,477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含税),不派送股票股利,共分配利润95,792,617.16元;2026年中期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止,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总表决情况:同意2,293,536,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9%;反对4,179,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7%;弃权1,824,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6,369,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69%;反对4,179,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44%;弃权1,824,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文平、李备战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与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各项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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