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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主要是由于根据公司战略需要,公司主动压降贸易业务收入,同时,从2026年6月25日起泰达能源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公司第三季度及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降低。 2.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于所得税费用及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导致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降低。 3.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于所得税费用及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导致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降低。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由于前三个季度公司下属子公司泰达环保收回的电费较多,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为加强对公司主业核心资产的管控,经与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资产”)协商一致,公司2026年第21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2026年8月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与银河资产签署《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银河资产持有的泰达环保8.1003%股权。2026年8月10日,公司完成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76)。 2.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84)。 3. 为提高管理效率,公司作为北京蓝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蓝禾国拍”)参股股东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北京蓝禾国拍强制清算。2026年8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北京蓝禾国拍的强制清算程序。9月15日,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北京蓝禾国拍准予注销。 4. 2026年9月19日,公司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受托开发范围内的GZ840地块依法定程序挂牌交易并被摘牌,成交价为12,250万元。 5. 为进一步助力公司废旧电池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经公司2026年9月22日第27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碳资管”)与灵迅时代(天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迅时代”)开展电动自行车电池资产租赁业务,具体商业模式为:由泰达碳资管统一集采电池并持有,租赁至合作方灵迅时代运营使用,电池租赁期满后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渠道拍卖出售,并要求中标企业在电池生命周期结束后由天津邦普泰达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电池残值回购,构建“采购一租赁一公开交易一规范回收”的电池全生命周期商业闭环。本次泰达碳资管投资额不高于490万元,用于采购电动自行车智能换电电池。 6. 2026年前三个季度,泰达环保已投产固废处理项目(含代管润泰环保项目)累计处理生活垃圾约为418.73万吨,同比增加29.12万吨,同比增长7.47%;上网电量18.29亿度,增加0.73亿度,同比增长4.18%;处理生物质秸秆77.18万吨,同比增加2.62%;处理餐厨垃圾1.17万吨,同比增加3.96%;处理污泥4.53万吨,同比减少2.39%;填埋场飞灰填埋5.22万吨,同比减少10.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志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胜利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志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胜利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91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在公司18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七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六人)。董事王卓先生、董事徐阳雪先生、董事赵忱先生、独立董事李莉女士、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和独立董事刘晓纯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周志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92)。 (二)关于《泰达股份企业负责人2025年度绩效激励发放》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周志远先生对以上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企业负责人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周志远先生对以上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93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为二级子公司高邮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3.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72.34%,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1.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77.3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泰达环保”)向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中铁建金租”)申请融资租赁借款,期限60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对该笔业务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总额77,581,540.80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6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泰达环保2026年度为高邮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1,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环保为高邮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974.5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3,732.65万元,高邮泰达环保可用互保额度为7,267.35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2015年12月9日 (2)注册地点:高邮市龙虬镇兴南村 (3)法定代表人:胡如海 (4)注册资本:10,650.66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环保类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高邮泰达环保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高邮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高邮泰达环保向中铁建金租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环保与中铁建金租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保证金、留购价款、解除合同损失金、违约金、赔偿金、逾期利息、租赁物占用费、使用费、资金使用费以及其他应付款项;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补交税费等费用)。 2.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总额:77,581,540.80元(保证合同签订时)。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时止。 (二)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6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子公司之间互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高邮泰达环保就其融资担保事项向泰达环保支付担保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已审批2026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190.6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3.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72.34%。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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