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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6-039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2026年4月21日、2026年8月13日分别购买了人民币1亿元的中信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回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理财产品余额为0。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披露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2026年4月23日、2026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 2026年1月30日,公司与贵州省威宁县曦源能源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出售所持有的鸿熙矿业45%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371,479.26元。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编号2026-004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齐全部股权转让款,股权过户以及相关资料的移交手续均已办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不再持有鸿熙矿业股权。 3、关于公司向柳向阳、猛者新寨煤矿及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事项 2015年2月5日,公司以3000万元的价格向柳向阳出让永安煤矿采矿权(包括其项下资产)和100%股权,对方将永安煤矿作为其所控制的猛者新寨煤矿(属鸿熙矿业煤矿整合主体名下煤矿)关闭指标。合同签订后,公司如约履行合同义务,猛者新寨煤矿顺利获得批复,完成了对永安煤矿的整合,然而柳向阳对此仅支付了部分首期转让款,余款经我方多次发函催收仍拖欠未付,已构成严重违约,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依法起诉柳向阳、猛者新寨煤矿及鸿熙矿业。 东莞中院于2018年10月开庭审理此案,判决:(一)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支付转让款2900万元及其利息276.15万元;(二)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5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2月20日起算,以135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1日起算,以12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日起算,均按照每日1%。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赔偿律师费67.99万元;(四)猛者新寨煤矿、鸿熙矿业对上述第一、二、三判项确定的柳向阳的所负债务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偿还垫付工程款46万元及其利息(以46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标准,从2017年2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六)驳回本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七)驳回柳向阳的反诉请求。 柳向阳不服东莞中院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于2019年6月开庭审理,其判决维持了东莞中院(2017)粤19民初8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六、七项;变更了第二、五项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垫付工程款及利息的计算方法。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编号2020-002公告。 2020年3月,公司向东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执行款92998.42元。2021年3月15日,东莞中院对被执行人柳向阳、案外人柳智恒名下房产及屋内家私家电、被执行人柳向阳名下车库进行公开司法拍卖,但因无人出价已经流拍。其后,柳向阳于2021年5月18日分别向东莞中院和公司出具《还款承诺函》说明还款方案及还款资金来源,2021年5月29日东莞中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案执行,若柳向阳不履行还款方案或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公司可依法向东莞中院申请恢复执行。2022年9月6日,因柳向阳未按照还款承诺函还款,公司与柳向阳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延长柳向阳还款承诺履行期至2022年12月5日,如柳向阳仍不支付则向法院申请拍卖猛者新寨煤矿45万吨采矿权;双方同意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猛者新寨煤矿采矿权及所涉相关资产。 2023年11月,猛者新寨煤矿领取45万吨采矿权证书。2025年9月,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完成了对猛者新寨煤矿采矿权及所涉相关资产的评估工作并出具了北方亚事矿评报字[2025]第047号评估报告和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01-1149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猛者新寨煤矿采矿权的评估价值为30252.5500万元、猛者新寨煤矿申报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17.5231万元。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6年1月19日至1月20日和2026年3月31日至4月1日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两次对猛者新寨煤矿采矿权及所涉相关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第一次拍卖价格为21,313.05万元,第二次拍卖价格为17,050.44万元,两次司法拍卖均因无人报名参与竞拍以流拍结束。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市场情况,如出现对猛者新寨煤矿采矿权及所涉相关资产的意向受让方或具备处置条件,公司将及时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推进后续处置工作。 4、资金冻结事项 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东莞市宏泰矿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度将持有的贵州宏途鑫业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转让给贵州聚祥嘉富能源有限公司,相关转让款已收到,标的公司股权及资产已完成移交手续。 由于宏途鑫业(核桃坪煤矿)建设中的施工方浙江天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使用的掘进机设备与贵阳云腾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罗桂英、王富满、设备供应方贵州启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涉案总金额4,592,098元。2026年1月6日,威宁县人民法院根据贵州启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作出(2025)黔 0526 民初146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贵阳云腾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罗桂英、王富满、贵州宏途鑫业矿业有限公司、贵州聚祥嘉富能源有限公司、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宏泰矿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4,592,098元或在4,592,098元限额内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财产。威宁县人民法院实际冻结了本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296,049元,贵州聚祥嘉富能源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296,049元。公司根据《贵州宏途鑫业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的相关约定,已委托律师积极应诉。2026年6月和10月,先后经贵州威宁县人民法院、贵州毕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2025)黔0526民初14673号及(2026)黔 05 民终 3879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宏途鑫业及贵州聚祥均无需承担付款责任。公司后续将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该笔银行存款的冻结,并及时办理资金解冻手续。 5、合作项目东莞万科瑧山悦花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纠纷案 2026年1月15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收到合作项目公司东莞中万信远房地产有限公司(万科瑧山悦花园项目,宏远投资持股比例10%)转交的民事起诉状、传票复印件,因合作项目东莞万科瑧山悦花园项目欠付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款及逾期支付利息合计43,706,164.86元,中建四局将项目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列为被告,要求对瑧山悦花园紫荆苑施工总承包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要求全体股东对项目公司2023年12月减少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2026年5月9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已经撤销了包括对宏远投资在内的项目股东的诉讼。本案件已终结,公司无需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6、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宏远地产提供担保的事项 2026年5月,公司为宏远地产向中信银行东莞分行申请16743万元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该授信项下业务用途为时代国际项目开发贷款接续贷,用于归还中信银行存量开发贷款。本次担保额度属于公司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批准范围内的担保,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编号2026-026公告《对全资子公司宏远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7、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东莞宏晟的事项 2026年7月3日,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宏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周明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鄢国根 会计机构负责人:鄢国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明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鄢国根 会计机构负责人:鄢国根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6-038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在东莞市南城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下述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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