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6-102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430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8.844万份。
  副董事长兼总裁李天池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岳超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鉴于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部门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59.824万份。
  副董事长兼总裁李天池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岳超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防范财务风险,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10月修订)》。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10月制定)》。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6-104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拟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59.824万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二)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等公告。
  (四)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92)。经自查,未发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五)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等相关公告。
  (六)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权日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5)、《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等相关公告。
  (七)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涉及56.80万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同时,8名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其本期对应公司层面对应的行权比例×子公司/部门层面对应的行权比例为50%,其未达标部分3.024万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综上,本次共涉及59.824万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9.824万份。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和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6-103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3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8.844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425%,行权价格为66.30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公司届时将另行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430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8.844万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二)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等公告。
  (四)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92)。经自查,未发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五)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等相关公告。
  (六)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权日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5)、《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等相关公告。
  (七)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5年10月27日,故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2026年10月26日届满,对应的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20%。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一)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66人调整为464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560.14万份调整为1,516.14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二)鉴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6.61元/份调整为66.30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5)。
  (三)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59.824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一)股票来源: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期权简称:国微JLC1
  (三)期权代码:037940
  (四)行权价格:66.30元/份
  (五)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六)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可行权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430名,可行权数量合计288.844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
  注:1.目前公司总股本为截至2026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的数据,全文均采用该口径。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可行权期:自2026年10月27日起至2027年10月26日止。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
  (八)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权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副董事长兼总裁李天池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岳超先生于2026年8月26日分别增持公司股份20,000股、21,1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
  六、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对应的费用或成本,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激励计划》的约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选择集中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公司对于不符合行权条件的59.824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将由公司注销。
  八、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激励对象行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行权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行权期内,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任一情形,激励对象亦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任一情形;公司层面业绩、子公司/部门层面业绩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激励计划》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和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赞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