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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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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6-045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蔡国智先生《关于提议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蔡国智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蔡国智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10月27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A股及H股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后,蔡国智先生提议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
  三、提议的内容
  (一)提议回购A股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提议回购H股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H股将予注销及/或持作库存股,具体视回购时市场情况及公司资本管理需要而定;相关处置将依据《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境内外法律法规办理全部法定手续;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港币3亿元(含),不超过港币6亿元(含);
  4、回购股份的价格: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每日回购价格不得高于该回购日前5个交易日H股平均收盘价的105%,实际回购价格将视市场情况而确定;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6、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H股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授权届满之日止。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董事长蔡国智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董事长蔡国智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董事长蔡国智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终方案以公司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审议通过的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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