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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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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077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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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有)
  本次为珠海新虹、荆门高能提供新增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对其新增担保预计范围内,根据《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在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将为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4,000万元调剂给高能中色。
  单位:万元
  ■
  本次上述担保事宜的保证人均为公司,截至2026年10月27日,上述子公司所涉其他综合授信、贷款协议及保证担保协议等均未签订。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149,155万元:其中预计截至2026年6月4日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71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1,439,155万元,该新增1,439,155万元额度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92,35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46,800万元,本次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2026年6月5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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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珠海新虹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订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每份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罚息、挪用罚息和复利等)、保证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CFCA出具数字签名验证报告的相关费用等);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珠海新虹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珠海新虹向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公司拟为在2026年11月15日至2030年5月15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债权人依据与珠海新虹签订主合同(全部授信业务合同)、办理的各类授信业务、购买债务人发行或承担付款义务的债券/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贷款合同,则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下称: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公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珠海新虹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高能中色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敞口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高能中色其他股东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金昌金亿鑫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为上述敞口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荆门高能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6年9月30日,珠海新虹、高能中色、荆门高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3.19%、78.49%、60.48%,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高能中色资产负债率升至70%以上,其他公司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担保对象中,珠海新虹、高能中色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风险总体可控。珠海新虹及高能中色为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板块项目,“原料储备需求以及在产品、电解槽存”等生产模式决定了其正常经营本身即需占用较多流动资金;荆门高能本次融资同样为满足其运营需求,该项目经营现金流良好,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子公司获取银行授信、保障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产能释放、有利于在集团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担保额度均包含在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担保预计范围内,已按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分类设定额度上限;公司已建立担保内控体系,动态跟踪被担保子公司偿债能力与现金流、定期评估风险敞口,控制风险。同时,公司亦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综上,本次融资金额与生产经营需求相匹配,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控股子公司珠海新虹、荆门高能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上述公司其他股东均为非上市公司,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珠海新虹、荆门高能本次申请授信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珠海新虹其他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拟分别以持股比例为限为各自授信业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6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75,317,130票,反对12,566,120票,弃权79,876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1,102,856.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4.3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1,098,549.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3.87%;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55,748.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2.0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750,278.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1.43%;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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