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10月26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 一、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2026年9月24日,公司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74)。 2026年10月2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超期情形。 ■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