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刘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敏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刘敏女士简历 刘敏女士,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2008年加入公司至今,历任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工作,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行政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兼任深圳辉迈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益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59%,通过厦门乔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普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55%。刘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