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22,799,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9%。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豫光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票数量为55,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7.04%,占公司总股本的4.55%。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豫光集团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6年10月22日,豫光集团将原质押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的58,000,000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6年10月23日,豫光集团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将其持有的公司55,000,000股股份再次质押给国泰海通。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 2、该股东股份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该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变动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