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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8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王成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成奎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王成奎先生2016年6月至2021年7月历任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证券事务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任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战略官;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成奎先生具有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备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职业素养。 王成奎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王成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王成奎先生兼任副总裁职务,分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 经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张传卫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如下: 王成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成奎先生具有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备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职业素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王成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王成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任职期间内,王成奎先生持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参加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及市值管理、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专项培训。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8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邹荔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邹荔兵先生将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共11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邹荔兵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在读,正高级工程师。邹荔兵先生为国家级先进制造技术人才、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广东省高层次A类人才(优粤人才A),全国风力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委员,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校外导师,清华大学海洋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硕士项目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等。2009年7月至2021年4月,历任公司产品技术中心系统设计工程师、海洋技术室主任、系统研究室主任、风能研究院总工程师;2021年4月至2025年2月,担任公司风能研究院院长;2025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业务副总裁、智能装备研究院院长。 截至目前,邹荔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9,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83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请说明具体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5楼5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上表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无表决权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9人,董事张瑞先生、董事张超女士因公务未出席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成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首席财务官房猛先生、首席风控官刘建军先生、副总裁王冬冬先生、副总裁易菱娜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6.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5.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6.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2、本次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4、5、6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雨翔、蔡腾飞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8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3年5月4日,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2月2日,公司完成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9,813,48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的3.95%,使用资金总额999,999,606.71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年9月25日和2025年10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回购方案的89,813,484股股份用途变更为10,000,000股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剩余79,813,484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2025年12月9日,公司完成了上述的10,000,000股的注销手续。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790,000股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2026年9月24日和2026年10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回购方案中尚未使用的70,023,484股A股股份,变更用途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25日和2026年10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和《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2、申报时间:2026年10月24日起45天内(9:00-12:00,14:00-17:30)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60-2813 8632 5、邮箱:myse@mywind.com.cn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8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并同意召开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传卫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及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张传卫(召集人)、施少斌、刘瑛 审计委员会:朱滔(召集人)、樊元峰、王荣昌 提名委员会:刘瑛(召集人)、易菱娜、朱滔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荣昌(召集人)、邹荔兵、施少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传卫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张传卫先生提名韩冰先生、张瑞先生、王冬冬先生、张超女士为公司业务总裁;张新宇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房猛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易菱娜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王成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01 聘任韩冰先生为公司业务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02 聘任张瑞先生为公司业务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03 聘任王冬冬先生为公司业务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04 聘任张超女士为公司业务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05 聘任张新宇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06 聘任房猛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07 聘任易菱娜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08 聘任王成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8)。 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4.06子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洁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魏会龙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87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和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张传卫先生(董事长)、张瑞先生、张超女士、樊元峰先生、易菱娜女士、张津源先生、邹荔兵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朱滔先生、刘瑛女士、施少斌先生、王荣昌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11名董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其中4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张传卫(召集人)、施少斌、刘瑛 审计委员会:朱滔(召集人)、樊元峰、王荣昌 提名委员会:刘瑛(召集人)、易菱娜、朱滔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荣昌(召集人)、邹荔兵、施少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朱滔先生和审计委员会成员王荣昌先生均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2026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张传卫先生 业务总裁:韩冰先生、张瑞先生、王冬冬先生、张超女士 首席技术官:张新宇先生 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房猛先生 副总裁:易菱娜女士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成奎先生 内审负责人:魏会龙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郑洁珊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王成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2813 8459 电子邮箱:wangchengkui@mywind.com.cn 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张传卫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张传卫先生为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4年至1988年任重庆市委办公厅秘书、科长;1988年至1990年任河南省信阳高压开关总厂办主任、厂长助理;1990年至1993年任中外合资珠海丰泽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1993年创立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至今;2020年至今任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创立广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系“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前身)并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至今。 张传卫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传卫先生与吴玲女士和张瑞先生通过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24.95%的股权(其中,张传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7,669,218股)。张传卫先生与吴玲女士、张瑞先生和张超女士为近亲属。除前述外,张传卫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2、 张瑞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至今历任公司采购部总监、业务副总裁、战略发展与产业规划中心主任、运营中心副主任、运营计划部部长、采购管理部总经理、CEO助理、光伏业务线总裁、中国市场总裁。2025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瑞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瑞先生与张传卫先生和吴玲女士通过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24.95%的股权。张瑞先生与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和张超女士为近亲属。除前述外,张瑞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3、张超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7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资本运营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智慧能源事业部副总经理、华东智慧能源研究院董事长、业务副总裁兼投资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欧洲中心总经理、国际市场联席总裁。2023年3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和张瑞先生的近亲属。除前述外,张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4、樊元峰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7月到2010年12月期间,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监察室主任,支行行长等职。2010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融资管理部总经理、业务副总裁。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元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34,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5、易菱娜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2008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投资者关系副总监、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上市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变革管理办公室主任、CEO办公会秘书长。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菱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18,027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6、张津源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9年11月至2026年3月,历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经理,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6年3月至今,任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津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7、朱滔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12年12月至今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师。2021年6月至今,任暨南大学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2022年8月至今任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8、刘瑛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15年6月至2021年7月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8月至今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年6月至今任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8月至今任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9、施少斌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17年2月至今任广东贝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5月至2023年6月任天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2月至今任广州市宜禾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贝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贝旭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广州市医事助医公益促进会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至今任贝泰(广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22年9月至2024年7月任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广州菲尔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1月至2025年8月任南方包装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少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10、王荣昌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今任教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2023年2月至今任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荣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11、邹荔兵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在读,正高级工程师。邹荔兵先生为国家级先进制造技术人才、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广东省高层次A类人才(优粤人才A),全国风力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委员,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校外导师,清华大学海洋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硕士项目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等。2009年7月至2021年4月,历任公司产品技术中心系统设计工程师、海洋技术室主任、系统研究室主任、风能研究院总工程师;2021年4月至2025年2月,担任公司风能研究院院长;2025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业务副总裁、智能装备研究院院长。202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目前,邹荔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9,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12、韩冰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第八届阳江市政协委员会委员。2007年至2016年,任职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至今,历任公司业务副总裁、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能源运营与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项目管理中心主任、新能源工程建设公司总经理、海洋能源公司总经理、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韩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2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13、王冬冬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4年8月至2011年3月任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工艺工程师、主任设计工程师;2011年4月至2016年2月历任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支持与测试所副所长、风电测试技术研究所所长;2016年3月至2024年2月历任公司制造总监、执行总裁助理、业务副总裁兼生产制造部总经理、运营中心主任兼生产制造部及海上工程运维部总经理;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任公司首席运营官;2025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王冬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14、张新宇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23年12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核心网产品线营销工程部部长、亚太区Marketing部部长、拉美北地区部副总裁、运营商BG副总裁、技术规划部部长;2026年8月至今任公司中央研究院院长。 截至目前,张新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15、房猛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6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海尔集团公司,历任计算机本部海外财务经理、财务计划与分析负责人、财务部长;2010年5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比德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事业部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副部长;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就职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任事业部财务总监;2018年1月至2024年2月,就职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就职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4年8月至2024年11月,就职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任事业部财务总监。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首席财务官。 截至目前,房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16、王成奎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2004年参加工作,历任淮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二〇工厂技术员、副主任,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6月至2021年7月历任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证券事务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任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战略官;2024年8月任公司资本市场总监;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王成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8,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17、魏会龙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东银控股集团等大型企业,有丰富的企业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经验;2023年入职公司,任智投业务群总裁助理;2026年1月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部总监。 截至目前,魏会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18、郑洁珊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审计师,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11年9月至2014年4月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员、助理经理;2014年4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投资者关系部经理、证券事务高级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郑洁珊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8,4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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