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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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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稳合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南方稳合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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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日常申购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含申购费,如有),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4、除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中“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基金总规模上限、单日申购金额/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1)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5%,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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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或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都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时随赎回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销售服务费计提后按规定收取或返还投资者的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结果为准。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4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定投业务
  1、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销售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申购金额
  本基金定投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5、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3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4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6、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和业务规则,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本公司直销机构销售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若后续销售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5.2 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自2026年10月19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稳合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南方稳合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和《南方稳合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7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债券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加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或“承销商”)承销发行的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债券简称“山招YK08” )债券。 中信证券为本公司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为中信证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债券投标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山招YK08”债券发行结果,现将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参与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本次承销发行债券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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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7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债券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加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或“承销商”)承销发行的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债券简称“山招YK07” )债券。 中信证券为本公司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为中信证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债券投标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山招YK07”债券发行结果,现将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参与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本次承销发行债券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7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午间收盘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截至2026年10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午间收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ETF;标普500ETF南方,交易代码:51365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连续停牌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关于南方中证全指汽车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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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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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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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潘水洋将继续担任南方中证全指计算机ETF、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ETF、南方中证全指计算机ETF发起联接、南方港股通央企红利ETF联接、南方创业板人工智能ETF、南方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ETF、南方中证机器人ETF、南方中证机器人ETF发起联接、南方创业板人工智能ETF联接、南方中证全指自由现金流ETF联接、南方中证新能源ETF、南方中证新能源ETF联接、南方中证全指汽车ETF、南方上证综合ETF、南方上证科创板50成份ETF、南方上证科创板50成份ETF联接、南方中证A股ETF、南方恒生A股电网设备ETF的基金经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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