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庞科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51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庞科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11月4日至2027年2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28,9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 一、本次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628,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 若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11月4日至2027年2月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减持主体承诺情况 本次拟减持主体严庞科先生为公司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东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严庞科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监督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备查文件 严庞科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