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勤技术”)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2026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8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9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2026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 (二)截至2026年10月12日,公司完成实施本次A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际回购股份数量5,000,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9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75.99元/股,回购的最低成交价为70.92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368,570,316.9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A股股份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综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发展规划等方面,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事项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年9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2026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85)。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A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