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实施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0)。 因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完成了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5.9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82元/股(即35.92元/股-0.1元/股=35.82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9月16日起生效。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58,34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1%;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9,17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0%。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0元。 上述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