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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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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6-045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0日以书面、电子通信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24日11点20分在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31号鑫远国际大厦A座9楼东单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王冬先生、周一虹先生、刘志军女士、李孔攀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岳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关联交易暨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本次关联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办理后续土地使用权及宗地建筑物权属转移登记、移交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6-046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暨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3年10月27日、2004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评估值4,032.36万元收购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系公司原控股股东,现已更名为“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集团”)所拥有、兰州黄河麦芽有限公司(彼时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现已更名为“兰州黄河物流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麦芽”)占用的77.84亩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77.84亩土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3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03(临)-013)。
  2003年12月29日,公司与黄河集团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2004年2月19日,公司向黄河集团支付了77.84亩土地的全部转让价款共计4,032.36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土地尚未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主要原因是77.84亩土地使用权登记在黄河集团名下,但其地上建筑物为兰州麦芽所有,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分属不同主体,根据土地及房地产管理相关规定,无法单独将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登记至公司名下。
  虽然77.84亩土地权属未转移登记至公司名下,但自公司购买该宗土地后,相关单位已向公司支付了相应土地租赁费用,公司的子公司亦无偿使用了该宗土地上的部分办公楼、库房等设施。公司对该宗土地的使用未因未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调整的原因
  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公司董事会积极与黄河集团及政府主管部门就土地权属转移登记事宜进行协商沟通。近期,公司收到黄河集团《关于配合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函》,其请求公司依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按69.324亩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因69.324亩与公司购买的77.84亩土地存在8.516亩面积差异,经公司向所在地人民政府请求核实相关情况,政府回函说明面积差异8.516亩的原因如下:
  1.转让范围变更导致差异6.066亩。原合同转让77.84亩土地,因郑家庄新社区占用了32.476亩,实际执行中以瓶箱厂26.41亩土地替换,形成6.066亩净差。
  2.代征道路占用导致差异2.45亩。2013年,扩建秀川街道火星街,按规划代征证载范围内2.45亩土地。
  经公司与黄河集团协商,就土地面积差异及地上建筑物处置事宜达成如下解决方案:
  1.黄河集团按8.516亩差额向公司返还已付价款,并按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相应利息;
  2.69.324亩土地上的建筑物由黄河集团负责协调安排,随土地使用权一并无偿过户至公司。
  目前,黄河集团实际可向公司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9.324亩,面积差异8.516亩已有解决方案,推进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有利于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避免公司资产权属不清问题长期悬而未决,公司拟与黄河集团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进行变更和补充,并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变更合同》。
  (二)本次关联交易调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转让土地范围、面积及转让价款
  ■
  2.差额转让价款及利息的返还
  鉴于公司已于2004年2月19日按77.84亩全额支付了土地转让价款,现因土地转让面积拟变更为69.324亩,8.516亩差额部分对应的已付价款及相应利息,黄河集团按以下方式向公司予以返还:
  ■
  3.地上建筑物的处理
  为彻底解决公司资产权属不清问题,黄河集团同意69.324亩土地使用权转让予公司的同时,其宗地建筑物以现状一并全部过户或移交于公司,公司无需向黄河集团(含其关联方)另行/额外支付任何价款/对价。
  (三)本次关联交易调整审议情况
  截至本次公司审议关联交易方案调整事项时,黄河集团已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2026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方案调整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宗地建筑物权属转移,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拟与黄河集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变更合同》的核心内容摘录如下:
  出让方: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
  ■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进展情况
  因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后,黄河集团未能办理转移登记手续,2018年6月5日,黄河集团就公司所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产生的收益和损失等权利义务事项向公司作出不可撤销承诺。同时,杨纪强先生作为黄河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权益所有人、杨世江先生作为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对黄河集团向公司所做承诺再做出不可撤销承诺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均在履行中。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方案调整事项,上述承诺在黄河集团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变更合同》的约定,将土地使用权及宗地建筑物权属全部转移登记至公司名下后,即告履行完毕。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方案调整事项主要系为解决公司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瑕疵问题。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69.324亩土地使用权的产权,消除长期存在的资产权属瑕疵问题,有利于保障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与独立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黄河集团按8.516亩差额向公司返还已付价款并按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相应利息,同时将宗地建筑物随土地使用权一并无偿过户至公司,该等安排能够合理弥补公司因面积缩减产生的损失,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方案调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办理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方案调整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黄河集团尽快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落实差额转让价款及利息的返还,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与黄河集团签署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5.公司拟与黄河集团签署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变更合同》;
  6.政府主管部门就本次土地转让所作回函及批复。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6-047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10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31号鑫远国际大厦A座9楼东单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关联交易暨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本次关联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办理后续土地使用权及宗地建筑物权属转移登记、移交等相关手续。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所需的资料外,还必须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未明确授权范围,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邮件、信函、传真须于2026年10月12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上述股东应于登记时间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邮件、传真至登记地点。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于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前递交上述登记资料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2日(星期一)8:30-17:00。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31号鑫远国际大厦A座9楼东单元证券部。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敏、王用智
  联系电话:0731-85191919
  联系传真:0731-85191919
  联系邮件:LanZhou000929@163.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31号鑫远国际大厦A座9楼东单元证券部
  邮编:410004
  3、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29”,投票简称为“黄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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