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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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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华夏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①由于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暂不包括红利再投资,因此不存在收益结转基金份额的情况;
  ②本期可供分配利润为1,941,858.04元,分配金额为1,941,858.04元,分配比例为10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收益分配权;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收益分配权。
  3.2当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当期收益将在分红时结转进行支付。
  3.3投资者分红日前解约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将按解约日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对该投资人进行收益支付,其实际投资收益与支付收益的差额(损益)由基金资产承担。
  3.4当进行收益支付时,如投资者的实际结转收益为正,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现金收益支付;如投资者的实际结转收益等于零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如投资者的实际结转收益为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基金份额,遇投资者剩余基金份额不足以缩减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内部应急机制替投资者垫付资金保障基金平稳运行,并保留向该投资者追索相应资金的权利。
  3.5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为基准,每日计提当日暂估收益,并在分红日根据实际净收益每季度结转收益,将当期实现的实际收益全部支付。本基金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3.6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本基金分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500ETF华夏,基金代码:15965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9月23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052元,收盘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为1.8952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若本基金2026年9月24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中证卫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华夏中证卫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卫星ETF华夏,基金代码:158036,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由2026年9月17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含当日)调整为2026年9月17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含当日)。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3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除募集期变更外,本基金其他募集事项不变,具体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网下现金认购发售机构信息可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基金具体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上证科创板成长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提示性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6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6年9月24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66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货币市场
  基金场外基金份额在广州农商银行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沟通一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货币市场基金场外基金份额自2026年9月24日起在广州农商银行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货币市场基金场外基金份额
  ■
  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广州农商银行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广州农商银行的有关规定。广州农商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广州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313;
  广州农商银行网站:www.grcbank.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华夏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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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场内简称:科创华夏;扩位简称:科创成长ETF华夏。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华夏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基金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或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综合考虑对投资组合跟踪误差的影响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目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600万份。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2、基金管理人暂不设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数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申购与赎回的对价和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3、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3%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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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信息详见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及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公司可新增或调整本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并在官网(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上市交易后,还将在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份额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事宜。
  (2)本基金将自2026年9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发布的《华夏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等。此外,本基金作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成份股停牌或退市的风险、场内投资采用证券公司交易和结算模式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代理买卖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套利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上证科创板成长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证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每日可设定申购份额、赎回份额上限,对于超出设定份额上限的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保证金风险、基差风险、操作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证券提前赎回风险、再投资风险和SPV违约风险等。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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