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部分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国证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096)、华夏国证大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021)、华夏中证智选300价值稳健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10)、华夏中证全指软件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068)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9月22日起,本公司新增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全指运输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华夏中证全指运输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全指运输ETF发起式联接”,A类基金份额代码:019404,C类基金份额代码:019405,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自2023年9月27日起生效。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年度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则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根据本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有可能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已自2026年9月15日起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仍可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二、若2026年9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9月28日,自2026年9月29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不再办理/恢复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在最后运作日15:00后提交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 三、若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咨询、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毕后进行分配,对于清算期间未能变现的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全部变现后按其变现金额分配给投资者,因此可能引起清算财产的二次分配。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新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部分基金 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国证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096)、华夏国证大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021)、华夏中证全指食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151)、华夏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118)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9月22日起,本公司新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新增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部分基金 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118)、华夏国证通用航空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230)、华夏中证智选300价值稳健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10)、华夏中证智选3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23)、华夏中证智选5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20)、华夏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27)、华夏中证全指运输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66)、中小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159902)、华夏创业板低波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66)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9月22日起,本公司新增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业板算力ETF华夏)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9月22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选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创业板算力ETF华夏(158041)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500ETF华夏,基金代码:15965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9月21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048元,收盘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为1.8666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若本基金2026年9月22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