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4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12,36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如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4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8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9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关股东承诺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3、咨询联系人:张家军、何素玲 4、咨询电话:0763-3810696 5、传真电话:0763-381069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6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